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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,...
浏览:4099    刷新:2019-03-23 10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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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的公告

因工作需要,南丰县司法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,向本公司购买3个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岗位(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名,乡镇司法所2名)。根据县司法局用人要求,本公司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录,派遣至用人单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工作责任心强。
2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名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,本科学历及法律类专业优先;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,男性优先。
3、户籍地为南丰县,并居住一年以上。
4、年龄在35周岁(含)以下(即1984年3月21日以后出生)。
5、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6、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。
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报考:
1、受过刑事处罚、行政处罚、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。
2、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,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。
3、曾因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辞退、解聘或者开除的。
4、有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情形的。
三、录用程序
1、录用方式:面试。
2、拟录用人员的确定: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,总成绩末位数相同者一并入围。
3、体检:拟录用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,费用由拟录用人员个人承担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,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4、聘用:经录用后,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派遣到南丰县司法局工作,合同一年一签,试用期为2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,予以解聘。
四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方式: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。
(二)报名时间: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4月5日,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。
(三)报名材料和要求
1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(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)。
2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。
3、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。
(四)报考地点:南丰县沿江北大道160-162号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,联系人:夏超华,联系电话:*****6100。
(五)资格审查:报名时,报考者应提供真实、完整、有效的信息和材料,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。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,如发现弄虚作假,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。
五、工资待遇
录用后工资待遇为24000元/年(含岗位工资、社保、失业保险等),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。


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
2019年3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