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严厉打击摩托车、电动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的通告
为有效遏制摩托车、电动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营造安全、有序、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从即日起南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、电动车非法改装集中整治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整治重点
(一)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,致使车辆最高时速超过国家标准。
(二)更换大功率电动机、大容量蓄电池,改变车辆动力系统。
(三)擅自改装车辆外观、结构,如加装车篷、车厢、大包围等影响车辆安全行驶和外观的部件。
(四)私自改装车辆电路,增加照明、音响等设备,导致线路过载、短路,引发火灾隐患。
(五)对摩托车进行排气系统改装,增加噪音污染,干扰居民正常生活。
二、执法措施
交警将对非法改装行为进行查扣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进行500元罚款处罚;对涉嫌非法改装的单位或个人,移送市管、交通等相关单位进行处理,对因非法改装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。
三、整治时间
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,后续纳入常态化管理。
四、举报与监督
举报电话:0794-3223122。
五、安全提示
改装车辆火灾风险增加3倍以上,制动失效概率提升50%,请广大摩托车、电动车车主及驾驶人充分认识非法改装车辆的严重危害,主动拆除非法改装部件,恢复车辆原状。请您购买合规车辆并登记上牌,驾乘时正确佩戴头盔,自觉遵守交规,安全出行,平安回家。
特此通告。
南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2025年8月13日
信息来源:交警大队
编辑:李红英
审核:姜 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