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
为强化我县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力度,有效净化交通安全环境,进一步减少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全力保障群众安全、文明、有序通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和《江西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,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实际形势,南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从即日起,在全县范围开展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整治时间
2025年8月23日起并长期坚持
二、整治区域
全县辖区所有路段
三、整治重点
(一)重点车辆:客运车辆、重型货车、危化品车辆、面包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。
(二)重点违法行为:酒驾醉驾、无牌无证、非法改装、超员超载、违法载人、报废车辆上路行驶、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、非法安装遮阳伞、乱停乱放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。
四、整治措施
(一)在专项整治过程中,对阻碍公安机关执行职务,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,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(二)对违反本通告所列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,南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加强教育引导,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。
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,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,携手共创安全、有序、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南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2025年8月23日
来源:南丰公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