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
执行悬赏公告
(2021)赣1023执29号
因被执行人吴福财、吴颖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(2019)赣1023民初70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,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,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,经申请执行人申请,依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四条之规定,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:
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吴福财、吴颖可供实际执行的财产线索(未被法院掌握)并依据该财产线索执行到位的,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付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10%。
注: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,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;联名举报的,由联名方共同获得,自行分配。
悬赏期限: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。
本院郑重承诺: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。
举报电话:0794-7167155(王法官)
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
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
执行悬赏公告
(2025)赣1023执恢264号
因被执行人抚州市傲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、傲农文化旅游(抚州)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(2022)赣1002民初292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,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,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,经申请执行人申请,依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四条之规定,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:
凡提供被执行人抚州市傲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、傲农文化旅游(抚州)有限公司财产线索,或提供被执行人抚州市傲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冬菊、傲农文化旅游(抚州)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怡夏下落,协助本院依法拘留被执行人的,本院将按照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付举报人人民币500元。
注: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,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;联名举报的,由联名方共同获得,自行分配。
悬赏期限:2025年09月26日至2026年09月25日。
本院郑重承诺: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。
举报电话:0794-7167155(王法官)
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
来源:南丰县人民法院
编辑:章梦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