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系列指示精神,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,加强安全生产监管,切实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,营造安全、文明、畅通、有序的道路出行环境,预防较大事故的发生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关规定及《公安部交管局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改革措施第二批推广应用》的通知相关文件,对出入南丰县中心城区中型及以上货车,实行在交管“12123”APP申请电子通行码限时限行通行管理。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·货车通行码类型:城市配送货车临时通行码、货车临时通行码。
·申请材料:运输合同(供货合同、配送单据)、保险单。
·核发时限:临时通行码1个工作日。
·电子通行证使用规定:按照通行码规定的线路时段通行,遇有民警检查要主动出示通行码。
申请步骤如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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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2026年2月24日
信息来源:南丰公安、交管大队
编辑:李红英
审核:姜 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