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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南丰人,摩托车(含轻便/普通二轮、三轮)及电动自行车上牌须知
5 天前   浏览:5124   作者:初色南丰

摩托车(含轻便/普通二轮、三轮)及电动自行车上牌须知


一、可办理的挂牌点:

1、南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; 2、南丰县风盛机动车登记服务站(南丰新蜜桔市场内);3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南丰支公司(国安酒店大门路口旁边)。

二、办理流程:

查验区查验车辆(合格后)——购买机动车交强险、车辆购置税——选号——领取号牌(邮寄)、领取行驶证、登记证书。

三、所需资料:

(一)轻便/二轮普通摩托车,三轮摩托车上牌:

1、所有人最新身份证(如车主为单位或公司的: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和书面委托书,被委托人身份证,公章)。2、机动车出厂合格证。3、电子版的购车发票、车辆购置税证明(排量大于150ML的燃油摩托车)、交强险(已联网、无需提交纸质材料);4、三轮摩托车须提交过磅单。5、其他需要说明的:⑴交强险和购置税缴纳地点:中国人保财险南丰支公司、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保险公司;⑵过磅地点:南丰县有资质的计量企业;⑶出厂超过两年未挂牌的摩托车检测地点:南丰县风盛机动车登记服务站;

(二)电动自行车上牌:所有人最新身份证原件、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、电动自行车增值税普通发票。

四、未悬挂号牌处罚标准:

1、机动车:依法对当事人处200元罚款,驾驶证记9分;2、电动自行车:依法对当事人处30元罚款;

五、办理不了号牌的车辆该怎么办:

建议您及时联系有资质的机动车再生资源公司办理车辆报废手续,及时更新车辆,并及时办理牌证;您也可以关注南丰县各摩托车经销商是否有以旧换新优惠活动,及时更新车辆。

交管大队咨询电话:0794-3209110


南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
来源:南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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