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你急需用钱时
恰好有人告诉你
“只要把卡借出去刷几天流水,
征信就能提上去,
贷款很快就能批下来。”
这样的话你能信吗?
南丰县曾某因轻信了这句话
出借银行卡并跨县协助刷流水
不仅贷款一分没拿到
反而把自己“送”进了看守所......
近日,南丰县居民曾某因急于办理贷款业务,通过网络结识一名自称“贷款中介”的男子。该男子声称,正规银行审批贷款时高度重视个人银行流水,只要将银行卡借出用于“养流水”,即可在短期内做大流水、提升信用评分,从而顺利通过贷款审批。
曾某信以为真,按照对方要求,跨县区前往指定酒店,将本人银行卡、身份证及已登录手机银行的手机交由对方操作。仅一天时间,该银行卡内流水金额迅速放大,累计高达46万余元。目前,曾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已被南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法律解读:出借银行卡“刷流水”为何会犯罪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,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本案中,曾某出借银行卡后跨县配合刷流水、短期内出现大量异常资金进出等情节,往往足以认定其“应当知道”自己在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。
需要特别提醒的是,如果行为人进一步明知资金是犯罪所得,仍协助转移、取现,还可能被认定为更重的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法定刑最高可达七年有期徒刑。
“借卡刷流水就能提额、提征信”
“正规渠道,安全无风险,日结报酬”
“只是暂时用一下,用完就还”
“配合去外地操作一下,马上就能批贷”
正规金融机构审批贷款,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收入、征信、还款能力等真实情况,绝不会要求申请人出借银行卡去制造虚假流水。凡是提出这类要求的,基本都是诈骗团伙或其下游“卡商”“跑分”人员。
1.银行卡、U盾、手机验证码是个人重要金融凭证,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出租、出借、出售。
2.遇到“刷流水办贷款”“养卡提额”等说辞,立即提高警惕,必要时直接报警。
3.一旦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出现不明大额进出,应第一时间挂失、报警,并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,争取从宽处理。
4. 需要贷款,请通过银行、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等正规渠道办理,不要轻信非正规中介。
一张银行卡,可能只是你随手借出的“方便”,却可能成为别人实施犯罪的工具,最终让自己付出自由的代价。贪小利、心存侥幸,换来的往往是沉重的法律后果。希望广大群众以此为鉴,守住法律底线,保护好自己的“钱袋子”和“自由身”。
来源:南丰公安